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Z3202020256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市场保护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医院和药店 社区/乡镇卫生院院 其它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外用药。治疗前先用棉球蘸生理盐水 ( 医用 ) 局部清洗,将药摇晃均匀后,用消毒探针沾药均匀涂于患处表面,范围略大于患处 1 毫米,十五分钟待药干后,用潮湿棉球搽掉药,再用消毒探针或牙签搓擦,使角质层溶解、变薄,有利于药品的吸收。重复上述用药( 2-3 遍),到感觉疼痛同时至患处变黑,变硬,患处与正常皮肤出现明显交界,表面形成人工痂皮时立即停止用药。最后一次用药可留于患处;将痂皮妥善保护 7-10 天左右后,自然脱落。脱痂后几个月恢复正常肤色。由医生掌握使用。 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 【禁忌】对本药药物成分过敏者禁用。 【注意事项】 1、使用前应将药物搅匀。 2、用药前须把病灶处用生理盐水或纯净水棉球清洗干净,禁用酒精清洗患部。 3、病变在主干神经或大血管处,治疗宜慎重,药膏不宜持久放置。 4、眼睛周围病灶治疗时宜妥为保护眼睛,切忌药膏入眼。若不慎进入眼睛,请及时用清水冲洗。 5、有特发性疤痕疙瘩史患者忌用。 6、当病灶周围出现一圈白圈或有轻度潮红水肿时即停止用药,此时已达到治疗目的,应用生理盐水棉球或纯净水棉球将药擦掉。 7、用药后病变组织凝固坏死形成的痂,患者不要强行剥离,洗澡、洗脸时应尽量避让,待痂下新生组织长好,让其自然脱落。 8、大面积病灶宜分期分批治疗,避免一次治疗药物吸收过多而发生不良反应。 9、脱痂初期皮肤粉红或留有色素属正常,患者不必担心,一般2-3个月后即可基本恢复与正常皮肤同色。 10、若不小心擦到正常皮肤上,应立即擦洗掉,不宜久留。 11、点药时,药膏须均匀一致,药膏点在病灶上,应象堆积在上面一样,点药面积应与病灶面积大小相同。 12、若天气寒冷,病灶面积较大的个别患者在治疗后恢复阶段,应注意病灶部位的保暖,避免受冻发炎。 【作用机理】 1、具有使组织蛋白发生凝固性坏死作用,使血管闭塞,组织萎缩,体积缩小。 2、具有杀菌、消炎作用,没有耐药性,经多年临床应用研究极少发生感染。 3、能溶解角质,对增生性病变组织有腐蚀作用。 4、对神经末梢有刺激作用,扩张血管,改善微循环,软坚、消肿、促进组织新生,加速愈合。 5、具有止血、止痒、镇痛作用。